第二次起诉离婚,如不愿意离婚的被告不到庭,法院会如何判决,
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及家庭住址,但没有对方相关资料如复印件等,银行证据没有对方的名字,可以起诉吗?
查银行卡资金,我知道卡号,要是起诉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知道吗?
请问原告协助法院工作人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之后再作那些工作?
请问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把卫生局列为共同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该如何处理?如果原告起诉,工商局和卫生间改
借款纠纷,被告不是深圳户囗,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吗?
在广州法院起诉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吗?
只有被告户籍住址,没有现在具体居住地址,起诉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