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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费用的赔偿
关于培训费用的赔偿 各位好!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我的问题,具体如下:
1)我09年8月入职国企至今,签订的是8年的劳动合同,至今工作1年半,共参加过3次培训,一次理论培训,两次实习。现在我要离职,单位要求我赔偿在职培训违约金,赔付款包括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等,3次培训未签订任何培训协议,受培训人也没有取得任何资格证明。前两次培训发生在试用期内,第三次培训在转正之后。那么,我培训期间产生的住宿费及车船费等是否需要赔偿?另外,我的服务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相一致按照8年计算呢,还是按照5年计算? 
2)在转正之后,我跟随领导出国参加了一次公务,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3)我在07年与单位签订有培训协议,上面规定服务期8年,如违约则赔偿30%的违约金,09年我又与该单位下属的二级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也是8年,那么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要辞职这30%的违约金是否应该赔付?
2011-02-18 16:11 徐之(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18日 16时24分
1、公司给您提供的培训必须是专项的技术培训。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而您违反服务期的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该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费用。并且该费用是逐年递减的。
2、出差的费用不需要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2-18 16:16
建议您带着本人的劳动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3 陈晓云律师  2011-02-18 16:39
已一对一回复
4 孙新律师  2011-02-18 16:59
应该与律师当面分析确定具体方案。
5 孙新律师  2011-02-18 17:20
应该赔偿培训费。
6 赵江涛律师  2011-02-18 17:40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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