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及建筑设施租赁合同 我公司向甲方租了8亩地建厂,租期为10年,到2017年5月到期,现在4年不到,叫我们搬走,合同里有一条说到,如甲方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向我们交纳30万违约金,并承担我们企业生产经营设施的全部搬迁费用,赔偿我们搬迁停产期间的经营损失。我们厂的厂房、地面、变压器、配电室、跑办手续30来万,这些都是自己出的钱,请问他这些东西甲方都要赔偿我们吗?
2011-02-18 11:30 王建喜(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18 19:52
按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