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的公共住房,合同未到期,甲方要求搬离,合理么? 我家租住的意见废弃的车站从事电子孵化产业,现合同未到期,甲方因要在此建立公交站,要求我们尽快搬离。可是现在我们已投入生产,一旦搬离将造成巨额损失。
合同上有这样一条:“甲方或乙方因体质变动及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租赁无法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双方终止承包。”
这样我们是不是一个月后就只能被强制搬离了?还得不到任何赔偿。
我们从事的农副产业,国家对此是不是有相应的赔偿政策??
合同上有这样一条:“甲方或乙方因体质变动及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租赁无法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双方终止承包。”
这样我们是不是一个月后就只能被强制搬离了?还得不到任何赔偿。
我们从事的农副产业,国家对此是不是有相应的赔偿政策??
2011-02-17 12:15 eddy20……(安徽-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17 13:33
基于公平原则,可能会有适当补偿,协商为宜
2 110网律师 2011-02-17 15:58
该条只是约定特殊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并不等于说终止合同时没有补偿,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