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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10月28号到江苏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两个月
我2014年10月28号到江苏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两个月 我2014年10月28号到江苏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两个月,到15年1月10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当天下午就让我办了离职手续,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到现在还有两个月工资未发给我,已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已下来,现要我提供证据,我只有同事证词和跟总经理要钱发的短信可以吗
2015-04-27 15:46 ask201……(江苏-淮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祁金波律师  2015-04-28 11:29
一般是可以的。具体不清楚你详细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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