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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产,老父亲去世后没有处理遗产,后老母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份额留给女儿
夫妻共有的房产,老父亲去世后没有处理遗产,后老母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份额留给女儿 夫妻共有的房产,老父亲去世后没有处理遗产,后老母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份额留给女儿,后来老母亲确保女儿能得到房子,便将该房子以低价卖给了遗嘱中女儿的儿子,也就是老夫妻的外孙,外孙付了房款并有外婆的收条同时过户完毕。现在老母亲也过世,老父亲的其他子女出来要求继承老父亲的份额,请问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处理?外孙付的房款怎么处理?
2015-04-26 16:09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4-26 19:32
其他继承人需要先起诉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看买卖合同无效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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