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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 与赔偿
工伤的认定 与赔偿 当事人在汽修厂工作,在打扫卫生过程中,将拖把放入甩桶中进行甩干<之前大家打扫卫生都这样,并没有被告知或提醒危>拖把没抓牢,打到手上,导致右手中指关节有碎片,及小指肌腱断裂。  年前老板还说负全责,现在又说合疗报了以后费用两家平均。他的意思是虽然算工伤但当事人也有责任<说那是常识性问题,不存在告知,还给我比方人都知道车危险,不能靠近的例子>  我想知道我们是否要负责。  医疗费用我们该是怎样一个比例,我们对合疗的使用是否用自主性  他们的赔偿不应该建立在 报销之后吧
2011-02-15 10:30 樊熔(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15 10:39
是工伤。可以联系本律师。
2 康治斌律师  2011-02-15 10: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老板的看法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余伟安律师  2011-02-15 18:44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或者登陆陕西人身损害赔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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