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受到工伤一直没有认定,98年企业放假至今,没有任何赔偿 我父亲自1981年在陕西省建筑七公司工作,1997年在河南信阳工作时遭受电击,但是当时单位并没有为我父亲做工伤鉴定,1998年至今,单位一直对我父亲进行待岗放假制度,每个月的生活费仅为117元。我现在想咨询的是,工伤鉴定过了十几年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工伤赔付?对于这十几年待岗放假的工资待遇应如何要求?
2010-12-30 13:44 pgx5283(陕西-宝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0-12-30 16: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父亲所受之伤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父亲所受之伤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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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治斌律师 2010-12-30 14: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父亲的工伤早已超过认定时效,很难在认定为工伤,即使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不会受理;
3,针对你父亲的特殊情况,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父亲的工伤早已超过认定时效,很难在认定为工伤,即使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不会受理;
3,针对你父亲的特殊情况,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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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30 16:43
虽然在97年没有做工伤鉴定,但只要单位现在仍然认可你父亲的工伤问题,现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 王琨乔律师 2010-12-30 19:16
运气好可以要求
5 2010-12-31 05:26
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