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在1981年在我村地方无偿建设水力发电站。只签一份合同 因政府在1981年在我村地方无偿建设水力发电站。只签一份合同。只要电站在供给我村每度用电电费6分钱。此合同到公证处公证。现政府承包给个人经营。政府出面要提高电费,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2015-04-21 15:04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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