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咨询 我们村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高里街道前阙村,村委规定凡是生育两个女儿的人家能且只能留一个女儿的户口,另一个必须迁走,如果其中一个女儿结婚,也必须先将结婚的女儿户口迁走,等到另一个女儿结婚后再决定留下那一个的户口。前提是,无论留下那一个女儿的户口,其所生子女一律不准把户口留在本村。如果户口没迁走生了子女(合法生育),所生子女的户口将无法安置。不知道这项规定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可向哪个部门反应。注:我们村的支书神通广大,人大代表.
2011-02-14 18:58 XuJ3702(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1-02-14 19:38
不合法的,这是你们村的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2-15 09:52
不合法。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