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为集体土地证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房款已付清,房款是由父子双方共同支付 二手房为集体土地证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房款已付清,房款是由父子双方共同支付,但合同只写了儿子的名字,所以将来能过户时应该优先过户给儿子吗?
2015-04-16 22:43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4-17 07:09
买方可以自行协商
2 王宇航律师 2015-04-17 10:31
不存在优先过户的问题,建议协商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5-04-17 10:40
儿子可以和父亲协商处理。
4 杜红涛律师 2015-04-17 16:09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没有优先过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