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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我调查别部门的问题,我以越权为理由拒绝后,公司现在不安排我工作
公司要求我调查别部门的问题,我以越权为理由拒绝后,公司现在不安排我工作 公司要求我调查别部门的问题,我以越权为理由拒绝后,公司现在不安排我工作,并在开会的时候问人事部长是否听见我拒绝的话。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怎样保护我?谢谢
2015-04-15 09:44 ask20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4-15 09:44
您好,申请仲裁解决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5-04-15 09:45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5-04-15 09:4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赵亮律师  2015-04-15 09:49
你单位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继续正常工作,否则你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5 孙新律师  2015-04-15 09:49
申请仲裁维权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15 09:50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7 徐卫东律师  2015-04-15 09:50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8 孙新律师  2015-04-15 09:54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9 孙新律师  2015-04-15 09:57
你好,建议申请仲裁吧
10 赵剑律师  2015-04-15 10:01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1 申维丰律师  2015-04-15 10:14
您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建议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仲裁。
12 李建成律师  2015-04-15 12:13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13 怀向阳律师  2015-04-15 17:24
你好,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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