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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转让问题
关于土地转让问题 1999年3月7日我接收本屯原承包三人份土地,从1999--2004我承担三人份所有按承包项目一切负担(地税和社会负担),我接收原因是该户人家迁到复州城镇,找不到土地接收人就不给迁户,所以我接受转让,我们签有合同,现在回来要转给我的土地,我该怎吗办?我不想给行不行?
2011-02-10 09:02 CmL857(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2-10 16:06
如果程序合法可以不给。。。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2 毛健民律师  2011-02-10 09:22
情况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1-02-10 09:37
合同已生效,应当遵照履行。
4 110网律师  2011-02-10 10:01
建议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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