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私下转让后的问题 我有一套房子,是在2001年的时候从别人手上买过来的,因为是集体土地,当时是说不能过户,所以只是私下写了个协议。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了,是听说如果拆迁,这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户主的,拆迁的所有签字,包括最后提供的拆迁款项的银行账号,都必须是由原户主提供的,是不是有这么回事情?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2010-05-16 20:15 andrew……(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5-16 20:18
的确如此。你们可和原户主协商将拆迁补偿归你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