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后,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是否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退休人员再就业后,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辞退员工,是否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5-04-10 14:28 张果利(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5-04-10 14:38
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刘杰律师 2015-04-10 16:04
应给一定补偿,具体标准看情况才知。
3 邓飞律师 2015-04-10 16:34
您好,依照法律规定没有补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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