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分割问题 请问终审判决:唯一一套现居住的房产被作为遗产(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并现在一个人居住),其中的X%(小于50%,因扣除了妻子婚前先出资的部分)在清偿完债务和贷款后,一个子女,爷爷,奶奶和妻子各享有25%份额。那么子女,爷爷,奶奶所享有的份额在法律上实际意义是什么?具体地讲真正能得到什么?该房产能拍卖吗?(估价200多万)若妻子不同意拍卖,另三人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法院终审后会怎么样具体执行本案?谢谢!
2011-02-09 23:13 tian-x……(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0日 11时23分
死者的子女、父母、配偶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如果妻子不同意拍卖,那么可以协商按评估价的份额补偿给其他继承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如果妻子不同意拍卖,那么可以协商按评估价的份额补偿给其他继承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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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1-02-11 16:54
共同房产买卖需经所有共同人一致同意,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