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的房产分割问题 我奶奶有一处房产,其下有四个儿女,我大伯、大姑、我爸和小叔,大伯和我爸一直给奶奶赡养费,大姑出嫁就没给过钱,小叔一家和奶奶一起居住,已有二十余年,当年盖此房时我爸出了部分钱,在他们居住过程中小叔将此房翻新过,其实就是把顶子拆了重盖了,请问如果奶奶过世,根据继承法,这房有没有我爸的一份?如果有这四个人应该如何分割此房产?谢谢!
2010-12-06 12:05 charlo……(北京-房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12-06 12:30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2 孙新律师 2010-12-06 13:45
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3 孙新律师 2010-12-06 13:57
一般按照遗产处理
4 李同红律师 2010-12-06 14:16
如有遗嘱按遗嘱,如没有遗嘱按照的法定继承来分配,由配偶、子女平分。
5 孙新律师 2010-12-06 14:39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都有份,只是照顾老人多的适当多分。至于盖房出资部分属于债权,可以在分割遗产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