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极有可能关闭的前提下,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利弊如何 我是南山一所民办学校的教师,连续工作15年,现在因办学场地的租赁问题,学校极有可能关闭。日前,老板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签后我们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可以赔偿吗?请您指教。
2015-04-09 15:49 ouge(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4-09 16:25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5-04-09 16:39
你好,你这种情况,因为不知道您具体害怕什么风险 ,所以无法具体分析,最好能补充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