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的临时工,按照劳动法,有什么说法吗? 在建设局工作10年以上(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在新劳动法颁布前(2007年8月)没有任何理由给予其辞退。
像这类情况,建设局应该给予其临时工什么样的说法?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像这类情况,建设局应该给予其临时工什么样的说法?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2009-05-02 20:19 水映蓝莓(河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5-02 21:37
可以通过信访解决。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09-05-03 12:52
劳动权益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建议面谈。
3 110网律师 2009-05-02 20:50
协商不成的,仲裁吧
4 孙新律师 2009-05-02 22:34
如果你认为单位对你们的补偿有异议,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刘江律师 2009-05-03 11:36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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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dz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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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孙新律师 2009-05-04 23:41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