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以及保险公积金的劳动仲裁问题 我于2014年10月26日在现在的公司上班,2014年11月的保险我上一家单位给我交了,现在的单位没给我任何说法,2015年3月中旬我辞职,现在的单位不给我交3月的公积金,工资少给我算了一部分,请问我要走仲裁的话,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工资可以用银行打印的资料做证明么?保险和公积金到相应的办事中心打印出来材料可以做为证明么?
2015-04-01 12:41 tkyh(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韩士队律师 2015-04-01 13:17
保险问题可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2 刘秀章律师 2015-04-01 14:46
保险问题,到劳动监察投诉, 目前劳动仲裁不受理
3 孙新律师 2015-04-01 15:03
保险的问题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
4 齐志龙律师 2015-04-01 22:15
保险和公积金不属于仲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