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面第四十七条里面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调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里面第四十七条里面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调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吗?我从08年3月26日一年的合同到期,但今年一直未签,我该得到双倍赔偿怎么算?谢谢!
2008-11-14 11:50 江现代(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荣华律师 电话:13595061288 2008年11月14日 13时20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称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如果你的劳动合同08年3月26日到期,以后一直未续签合同,你从08年4月以后,每月应当领取双倍工资,直到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2 110网律师 2008-11-14 12:32
是应发工资,可以得到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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