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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不能拿到该得的工资?(劳动争议)
我能不能拿到该得的工资?(劳动争议) 我是一名驾驶员,2008年6月1日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经过2个月的试用期后,于2008年8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职位一栏写的是行政驾驶员,工资为680加绩效,在合同之外,公司和我签了一份薪资确认单,上面写的是担任行政车队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转正后为1500元/月。合同和薪资确认单上所盖的章都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章。(人事部经理告诉我,680+绩效的说法只是为了应付社保,全公司的人工资都是680+绩效)现在问题出现了,在发放8月份工资时,公司只承认1200的工资,说是要给老板开车才能拿到1500。现在公司的说法就是要么就只给我1200元/月,担任行政车队驾驶员,要么1500元/月担任总经理驾驶员。我当然不愿意,因为签合同的时候是说明了职位和薪资的,现在想问问各位懂劳动法的朋友,我能拿到该得的工资吗?如果公司解聘我,能不能拿到补偿金?
2008-09-20 07:02 cqren1……(重庆-南岸)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09-20 08:33
你可通过仲裁解决。
2 刘江律师  2008-09-20 09:34
这个得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但您有足够的证据除外,解聘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 陈新明律师  2008-09-30 11:52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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