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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逼调动工作,算不算变相解雇
强逼调动工作,算不算变相解雇 我2003年6月进这家公司工作了快8年了。现在是带班组长,今年6月刚又签了2年劳动合,合同上是以组长的岗位和薪资签订的。同前几天突然通知从2月起撤销原来岗位安排我们到到一线。请问这算变相解雇吗?如果现在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可以的话公司怎么赔偿?
2011-01-28 11:44 Swq6620(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8 14:02
属于单方变更,现在离职可以要求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1-29 13:49
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1-30 11:45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单位有权调动你的工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你自己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单位和你协商,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话,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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