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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出台新的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中介费还需要付吗
因为出台新的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中介费还需要付吗 本人在前段时间定购了一套二手房,二手房房产证夫妻两个人的姓名,但是只有妻子在买卖合同上签名并收了定金,定金收件也只有妻子一人签名,中间出现业主反悔,不卖房,未能及时提供递件过户所需材料,再加上房产证上没有分户图,需要重新画,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办理过户手续,经中介协商同意推迟到材料齐全再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突然出了新的限购令,对已有房产的常住非户籍家庭停止购房,之前的政策是还可以购一套房,现在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打算解除合约,可以退回定金吗,是否可以按卖家过错违约索赔双倍定金,中介费已付了1000,中介费要14000,是否还需要支付,之前有在中介费上签了名的,如果请律师的话需要多少费用,可以怎么做,胜诉的机率有多少,谢谢。
2011-01-28 11:11 czydx3……(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8日 13时27分
1、对于在限购令出台以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可以按之前的条例执行。如果不能实行过户,那么,你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如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你无须继续支付中介费。因为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未完成交易无须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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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晓云律师  2011-01-28 12:34
如中介提供了中介服务,应适当给予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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