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资合作法律咨询
国外用工劳资纠纷
国外用工劳资纠纷 我属广东一公司正式员工,于2013年年底公司于巴基斯坦合作伙伴成立了合资公司,本人作为中方公司代表被派遣到巴国常驻,任职巴公司总经理。来巴任职前,公司未与本人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待遇情况(因为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只是老板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在巴国任职的月工资情况和年底奖金情况等。最终本人离开妻儿,独自一人在他国日夜辛苦奋斗,最终拿下了该国最大的某种类型电力的最大工程。拿下该工程后,公司老板主动用微信通知作为特别奖励,特安排我全家去迪拜度假。但由于合同签订后施工很快开始,任务繁多,我没有选择度假而是继续在巴战斗。老板微信同意改度假奖励为现金折现。该工程与年底前主体工程全部竣工。依照常理员工年底奖金都是在中国春前来发,从中国派往巴基斯坦的其他全面项目人员的工作补贴,年底奖金竭在2015春节前得到如数到手。唯独我一人之奖金,一直到现在,经过多次与中国老板及合作伙伴老板协商,均选择拖延,不给明确答复。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 非常感谢指点
2015-03-23 00:55 xzhq94……(广东-佛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