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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事,已经向公司申请辞职,但突然有急事需要提前走。向公司申请请假
因为有事,已经向公司申请辞职,但突然有急事需要提前走。向公司申请请假 因为有事,已经向公司申请辞职,但突然有急事需要提前走。向公司申请请假,不批该怎么办?
2015-03-21 09:09 ask201……(广西-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5-03-24 02:53
向领导说明情况即可。
2 陈晓云律师  2015-03-21 09:30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韦高峰律师  2015-03-21 12:13
1、一般提前30天辞职,无经济补偿。2、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3、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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