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北京外埠女员工 产假工资如何方法
北京外埠女员工 产假工资如何方法 我为外埠女员工,没有生育险,享受不了生育津贴。2010年6月至9月休产假,公司只发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停发,这合法吗?我看了一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我没有合同约定,公司也没有集体合同,那应该是按照正常出勤发放的呀。。好晕哦。
2011-01-26 16:25 kxhhzb(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电话:18910398833  2011年01月26日 21时13分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07:30
你好,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没有合同可以提供相关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考勤表、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往工资发放情况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