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案件被告方问题
离婚案件被告方问题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上说开庭当日提交证据,是不是指当日开庭前提交还是当庭提交 ?这样的话,作为被告是不是没有办法在答辩前知道对方有什么证据? 
2、法院没有在立案后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可否将这点加以利用,如何利用?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是不是要把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加以说明?
4、原告事实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但被告又同意离婚,要怎么答辩?
2009-04-29 14:19 cacade……(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4-29 14:25
可委托律师  或当面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09-04-29 14:33
如果有证据的话,最好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诉状送达被告,对被告才讲所有的时间才确定,包括举证期限,包括提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提管辖权异议有时只是要拖时间的,关键是看你的真实想法。说同意离婚但原告诉称的事实与理由不符,如果有相反的证据加以反驳更好。
3 110网律师  2009-04-29 14:4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打官司是很专业的事情,一着不慎,可能就结果不一样了。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5915859166,QQ:435091713,广州熊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