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补发,死后下发的工资,能否作为遗产处置(有遗嘱)? 老人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老退休工人,去世前单位下了文件,要给他们补发工资,但是这个工资是在老人去世后才发下来的,老人去世前立有遗嘱(律师事务所见证遗嘱):死后所有财产,全部归长子所有(老人共有三个子女,除长子之外,其他子女均未尽到赡养义务,一直是由长子赡养父亲),现在老人生前补发的这部分工资下发后,其女儿私自将钱领走,请问这部分工资是否属于老人的遗产,按照老人的遗嘱,长子能否主张这部分工资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呢?
2011-01-25 17:56 河北王建国(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5 20:09
补发工资,属于遗产,应按遗嘱执行。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5 20:57
你好,工资属于遗产。按遗嘱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1-01-26 18:16
长子有权继承这部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