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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小儿子赡养三十年,房子该归谁?
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小儿子赡养三十年,房子该归谁? 老人生前有八个儿女,过去住的是平房后来房子拆迁,小儿子添上一部分钱,买了一套新房子,可是在这几十年中,老人一直跟着小儿子生活,有小儿子赡养,因为从来都没有想到将来会有谁挣房子,就没有提过房子归谁的问题。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没有想到的是,小儿子要过户时,其中大儿子,和大女儿却要争房产,而其他几个儿女也没有想到,会有人争房产,都为小儿子打抱不平,可是大儿子和大女儿难听话说尽,就是不同意,请问律师房子应归谁?如打官司,小儿子是否能赢。
2010-12-03 20:18 广电报(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3 20:32
这种房子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分割出小儿子的那部分房产以后,余下部分属于老人遗产,按法定继承,全部子女各分得一份,当然可以折价分割的,也可以放弃继承但要书面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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