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儿媳要以孙子的名义分遗产 老人一共有1个儿子4个女儿,老人死前,一直都是3女儿在照顾,3女儿没有房子,一直住在父母家,老人死前把房子更名给3女儿,儿媳从来没有照顾过老人,还曾经因为遗产的事,和老人吵过架,老人死后儿媳妇要以孙子的名义,要回属于自己的5分之一的遗产,老人死前并没有立遗嘱,老人只有一套房子,死前更名给了3女儿。请问儿媳有资格争抢遗产么?如果起诉3女儿有输的可能么?如果有输的原因会处在哪个方面?(老人的4个女儿都统一老人的做法,只有儿媳不愿意)
2010-10-31 08:54 s51271……(辽宁-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31 10:50
如果房产是老人一人所有(即不涉及到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老人就有权处置该房产,不需要任何人同意的。生前既然已经更名,属于赠与,不涉及到遗产问题,行为有效。
如果输的话,除非老人的房产是婚姻期间所得,那么老人无权一人处置该房产,一半应属于老伴的财产。
如果输的话,除非老人的房产是婚姻期间所得,那么老人无权一人处置该房产,一半应属于老伴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