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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期间新产生的债务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期间新产生的债务问题 律师好:案子已走到强制执行的程序,目前已评估准备拍卖债务人的一期厂房与土地(此厂房与土地已做了诉前财产保全)。问题是:债务人在案子诉讼期,又与其他建筑商签订了在土地上开始建造二期。问:(1)诉前财产保全期间,债务人与那位建筑商的合同有效吗?(2)诉前财产保全期间,债务人新产生的债务全部有效吗?属于欺诈吗?法院属于失职吗?(3)新的债权人都可以与我一起分拍卖款吗?
2009-04-29 10:51 无名0808(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29日 14时20分
应试说该土地已被保全,债务人就不得与建筑商签订合同,你起诉后债务人新产生的债务不应在你保全财产中一起分配,
2 110网律师  2009-05-01 10:16
不影响你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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