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一月份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协议,3月份交房,买的那个小区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 买的二手房,一月份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协议,3月份交房,买的那个小区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后来上网查到下了一份文件,房子可以上市了,但是要补交政府收益价款,将近10万元,这部分钱应该是谁出?同卖主商量过他只愿意出2万,如果打官司的话会赢吗
2015-03-16 22:09 ask201……(山东-东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超律师 2015-03-16 22:13
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相关法律问题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三年后过户,双方签订购买协议,有证明人,这样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1个回复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三年后过户,双方签订购买协议,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3个回复签订了以下二手房《预售房协议》后才知道是经济适用房不能过户,现在能要回3万元定金吗?
1个回复请问地方乡政府对我的房子拆迁,现在不签订安置协议没有回迀小区的规划图设计图也就讲是什么都没有
2个回复12年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现在房子满5年了
1个回复以老公的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但是房款是我婚前个人财产,我们双方协议离婚把房子给我了,但是要5年以后
1个回复离婚前买的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就离婚了,离婚时协议房子一人一半,想问下,以后怎么办理房产证?
6个回复我与我前夫申请了1套经济适用房,可是离婚后他才有资格摇号,他竟然在我不知情的时候买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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