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妈妈是一饭店洗碗工,于去年12月20日晚上十点半左右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逃逸,经诊断为右肩胛性骨折,请问其可以认定为工伤吗?饭店该负什么责任啊?还有交的综保这时候能用上吗,有什么用?期待您的详细解答
2011-01-24 17:10 cuteab……(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4日 17时18分
1 视为工伤,2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3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
2 110网律师 2011-01-24 17:44
如果是下班途中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你妈妈要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才能确定饭店的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1-24 18:32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
4 袁文祥律师 2011-01-24 20:24
可以作为工伤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诳帮助和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1-01-24 22:26
属于工伤,尽快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如需帮助请电联。
6 代雨庭律师 2011-01-25 12:19
属于工伤,你妈妈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坐牢的能力鉴定后确定赔偿金额。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