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后对方通过欺诈手段得到的证据是否可以做为断案证据
劳动仲裁后对方通过欺诈手段得到的证据是否可以做为断案证据 我劳动仲裁获胜,对方一审二审胜,因为法官相信他们在劳动仲裁结束后拿到一份证据。证明我网上简历有一家公司实际工作时间与网上简历不符,现这家公司邮件告知我他们确实是劳动仲裁后取得,并且以其他公司 名义 说是做背景调查才取得,这种证据是否应为法院采纳。
劳动仲裁期结束后才取得的证据,说明录用和解雇都未以此为依据。且员工手册上并未列出网上简历需真实有效。那么这个证据是否能作为我 欺诈的证据
2015-03-11 15:12 梁军(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11 15:13
这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3-11 15:25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
3 彭永和律师  2015-03-11 15:25
1,不明白打律师电话
2,条件欠缺 结论无法下 我的补充: 2015-03-11 15:35

简历造假 虚构工作经历 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合法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