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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咨询
有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咨询 1)现鉴定为9级伤残,被用人单位通知如6个月之内不主动与公司解决劳动合同的话,将永远不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请问此种说法是合乎法律的吗?2)现在不辞职,几年之后再辞职的话,辞职时可以从用人单位拿到这两种补助金吗?3)请问几年之后辞职时,拿这两种补助金的话能拿多少个月?基数分别以什么来计算?4)几年之后辞职时,是拿现在已经算好的金额,还是再按照几年之后的工资来算?不好意思,问题比较多,麻烦帮忙耐心解答,谢谢!
2015-03-09 11:24 150126……(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3-09 11:25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110网律师  2015-03-09 11:26
这是不行的
3 110网律师  2015-03-09 11:52
如果非本人主动辞职,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来电咨询,建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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