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至今7个月未下达判决是否符合正常的审理程序?
一桩邻里通道纠纷,2009年5月15日一审开庭审理(简易程序),现在法庭说要二次开庭,请问合法吗?
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已经强制执行完毕,又申请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请律师解答
我申请法律援助后,案子已开庭,但并没有达到我所委托的事宜,还要继续民事诉讼,请问民事诉讼起诉我要支付
请问这样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冻结我的个人银行存款符合法律程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