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4个月,没有收到二审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是否符合程序?
请问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警所接警后的处理是否符合程序规范?
请问我要走法律程序离婚,中间不牵涉任何财产问题,是否需要请律师呀,这个程序该怎么走呀
请问这样得商家是否触犯法律
法官这样做是否违反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报警回执单上没有报警回执单号,接警人没有盖章,这样的回执单在法律上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