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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问题
租赁合同问题 请问,我在一个商业中心租赁了一个铺面,租期十年。然后我又转租给了另外一个人,由他经营,双方写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协议,就两条一是约定租期为2009年6月--2011年5月,租金一共3万元。二是,经营期间的费用都由他承担。其他没有了。当时他就把3万都交了。但是在2010年12月份时,他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经营不好,不干了,就走了。当时他还欠着一年多的物业费没交,他提出直接用剩余的租金抵物业费,可是,我去问物业,他们说因为没有按期交物业费,现在想交也不收了,直接减少相应的租期。现在我想问,我能不能起诉他把物业费交了,多余的租金不退,另外要求他赔偿给我造成的租期减少的损失?谢谢
2011-01-17 20:41 zhaoya……(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1年01月18日 05时57分
你好,可以起诉,因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你的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1-01-17 20:49
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1-01-17 21:1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4 王忠新律师  2011-01-18 09:48
这种事情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1-01-18 11:34
你可以起诉。确需帮助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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