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是天津国企一名下岗职工,下岗后到一私企打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档案关系留在原单位,各种保险原单位代缴。后在私企发生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现私企以我有工作单位为由,拒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我请问各位律师私企的做法是否正确,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在国企属于在册不在岗人员,除了给上保险没有任何收入,天津市的法规对这种情况有什么具体规定,私企可以拒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助解决,谢谢。
2011-01-17 19:30 zcT218(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17 19:3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张  静律师  2011-01-17 19:31
应由交保险的单位负责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1-17 19:36
可以人身伤害请求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1-01-17 20:54
您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私企对你进行赔偿。
5 齐志龙律师  2011-01-18 08:0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1-01-18 10:12
该私企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提起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