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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的工资结算问题
自动离职的工资结算问题 我们公司发工资是每月15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员工无论什么时候自动离职,都还有至少半个月的工资押着,公司的制度上写明:无故连续旷工两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无工薪结算,也就是押着未发的工资都不会给,这个作法是否违背劳动合同法。
2015-02-27 10:09 紫藤小小(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2-27 10:25
你好,违法的,工作了应当给你支付报酬的
2 110网律师  2015-02-27 12:34
这个约定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因此不支付你工资  你可以去劳动站投诉 或者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5-02-27 13:00
可以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4 张勇律师  2015-02-27 17:27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若因员工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但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法律规定是应在办好离职后三个工作日结清全部工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你。
5 110网律师  2015-03-01 16:53
您好,公司规定违反劳动法,可以去劳动站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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