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属的某部门,新部长上任时收到15万元内部资金,因部门无公用账户并无专管人员 公司下属的某部门,新部长上任时收到15万元内部资金,因部门无公用账户并无专管人员,部长让副部长保管之,之后副部长因外出挂职把钱交给部长保存。部长保存期间,因朋友买房急用钱借给十万,第18天还回5万,第一百天还了2.1万,第一百四十天还清。有人举报说是挪用公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单位如何处理比较合理?
2015-02-26 09:51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2-26 09:56
建议致电进一步详谈
2 孙新律师 2015-02-26 10:49
根据你的介绍,涉嫌挪用,这个情况下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梁会朝律师 2015-02-26 12:05
据你所述,属于挪用公款,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