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可否让我顺利毕业?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体能测试不合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说明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不准毕业,只有结业。
但是上规定: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请问我是否可以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其准予我毕业?
不准毕业,只有结业。
但是上规定: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请问我是否可以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其准予我毕业?
2015-02-25 14:56 rlenla……(安徽-六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2-25 14:59
按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帮助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