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问题 我弟弟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课间时候因为和同学语言不和而被该同学用凳子腿打成重伤,其头部缝合五六针,深可见骨。鼻梁被打断,上嘴唇裂开,缝制三四针。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决!该学校明显有责任,可该校校长称其校方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且据了解这座学校的学生是出了名的打架闹事,经常他们本村的学生欺负外村的学生。。。
2011-01-16 15:28 328648……(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8 15:00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及学校要求赔偿,注意保存好治疗单据等做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1-01-20 19:57
打人者如果在十四岁以上的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向打人者及学校要求赔偿,一定要保存号好相关证据,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