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是:广州市A公司中山分公司,我被派遣至用工单位的所在地是广州,广州市A公司在广州黄埔工商局有登记,按照法规广州市A公司中山分公司应为我缴纳广州社保,公司没有缴纳,扣除了本人的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应该去哪里投诉维权?只能去中山劳动局投诉吗?不可以在广州吗?
2015-02-14 19:31 pbmob(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2-14 22:03
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杨艳国律师 2015-02-15 14:38
可以在广州投诉,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