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项目完成时间出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与一家公司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合同本文中规定的项目完成期为60个工作日,而后的附件项目开发计划表中给出的项目完成周期为68个工作日。因当时未有多注意,现造成纠纷和不解,请问以哪个为准?谢谢!
2015-02-09 11:18 wensen……(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曲延波律师 2015-02-09 11:29
你好,附件为准。
2 孙新律师 2015-02-09 11:41
您好,一般是合同约定为准
3 徐志远律师 2015-02-09 12:27
如果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完成时间以此为准,等于是对合同的修改或者补充。。按照前一个合同的日期开始计算。
4 武传清律师 2015-02-09 20:54
以后签的为准,请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