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迟到为理由辞退合理吗? 你好,我于09年2月入职这家公司,因公司搬迁(原在宝安现搬来沙井),每天不能准时到岗上班(因坐车要1.5H以上车程),公司以这理由辞退,但无书面通知,只是老板口头通知。并表示会意思性的给一点补偿。我目前还未办理离职。我现在疑问的是,我现在要不要立即同意离职,因为我提心到时公司不给足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2011-01-11 15:24 Uyk2187(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1 17:16
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1-11 20:47
不合理理由。
3 110网律师 2011-01-12 11:06
这样的辞退理由不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