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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理由不正规
公司辞退员工,理由不正规 本人于今年5月19日,在现在公司任职,中途公司多次变动,更换岗位,薪水从底薪一千五更改到二千,但是合同没变,而且之前每个月220元的饭补,也没有发布任何通知,无故中止,目前调动后的岗位,薪资比同职位的同事低了很多。中途,公司以“多干多得”为理由,发布“绩效考核”,与合同中的“底薪+提成”要求相反,并且,在12月23日公司在没有与本人事前协商的情况下要求本人于12月28日到广东分公司报到,本人以“没有路费”为由拒绝到广东报到,于12月24日,公司派人查看本人电脑两次,在晚上下班时间提出“本人在工作时间听音乐,看电影干与工作无关事由,给于辞退。”问题是本人电脑里有相关软件,可是并没有看过,而且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可以听音乐。这种辞退合理吗?
现在应该怎么做?
2010-12-26 14:16 gakgge……(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0年12月26日 14时29分
您好,用人单位辞退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您可以申请仲裁,由于您到公司7个月,可以领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赔偿金。
2 陈晓云律师  2010-12-26 14:23
1、不合法,擅自变更工资无效、辞退违法。可要求继续按原合同履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补发工资。
2、协商不成可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0-12-26 14:57
不服单位辞退,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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