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咨询 律师你好:我在PICC工作已经十多年了,也有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在工作期间每年为公司的业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工作十几年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之类的什么都没有交,今年我已经56岁了,公司突然强迫我们签定劳务合同,不签就走人,我觉得公司就这样让我们走人合理吗?我们能得到公司的补偿吗?养老保险之类的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上,我们怎么办呢?请律师帮助我好吗?
2011-01-05 21:12 张志虎(天津-塘沽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05 22:10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1-05 21:42
仲裁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1-01-05 21:54
如果愿意继续干,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想干,可向公司主张如下权利:1、赔偿未签属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个月工资;2、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可要一个月工资,你可以要十多个月;3、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4 孙新律师 2011-01-05 22:01
你好,首先应确定您与PICC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即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代理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您应得的赔偿和补偿。
5 孙新律师 2011-01-06 20:36
如果能够证明已经有十几年的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补缴社保费3自2008年2月份开始的双倍工资。如果同意解除合同,可以主张1补缴社保费2工期补偿3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