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急 你好!请问下:我于2008年10月和厂里签订劳务合同,附带签订了附加协议,规定:在厂里服务不得少于三年,三年内厂里有高级工程师培训我,第一年的工资1800至2000。第二年工资2400至2600,第三年工资3000至3200,如果中途提出辞职,赔偿公司技术培训费2万元,但是第三年没有工程师培训我了。工资也没按协议达3000,我能否提出辞职,技术培训费是否要赔偿,我现在辞职不批准,还把我上个月要发的工资停了,是否有道理,
2010-12-02 20:53 kk1332……(湖南-娄底)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2 21:03
无权扣发,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12-10 22:5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